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 | 景德镇陶阳置业有限公司 | ||||||||
工程名称 | 中山南路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项目-玉路弄及红光瓷厂片区周边地块勘察设计 | ||||||||
工程地址 | 玉路弄地块、浙江路与中山南路交叉路口北侧(中厦1号地块)、红旗、光明瓷厂地块、落马桥及刘家弄 | ||||||||
建筑面积 | 161534.0㎡ | 结构/层数 | /0 层 | ||||||
招标范围 | 中山南路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项目-玉路弄及红光瓷厂片区周边地块全部内容的地质勘察、设计,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消防、防雷、绿色建筑[含咨询与评价]、节能设计、基坑及边坡支护设计、挡墙设计、给排水设计、强弱电设计、机电安装、人防设计、景观园林设计、室外给排水及照明设计、室外管线及道路设计、围墙设计、燃气及供水、智能化设计、装修设计[含电梯轿厢装修]、抗震支架设计等相关配套设计和合理性论证等全过程设计)以及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漏、施工难度问题等,并按国家设计规范出具相应设计图纸,设计单位负责配合通过各部门审批及图审。 | ||||||||
招标控制价 | 45108000.00元 | 开标时间 | 2024年05月14日 | ||||||
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内容 | |||||||||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景德镇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
企业资质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建筑·建筑甲级 | ||||||||
投标报价 | 45108000.00 元 | 综合评估法得分 | |||||||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 姓名 | 许钦 | 注册编号 | 20193600471 | |||||
等级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
申报的业绩 | 中标单位:景德镇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江西省空间生态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方):业绩:景德镇凰鸣小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凰鸣东)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南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
企业资质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建筑·建筑甲级 | ||||||||
投标报价 | 45108000.00 元 | 综合评估法得分 | |||||||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 姓名 | 冯冰 | 注册编号 | 20063600240 | |||||
等级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
申报的业绩 | 中标单位:南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江西省地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方):业绩:鹰潭市信江新区棚户区改进(娄家城中村)项目 |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企业资质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建筑·建筑甲级 | ||||||||
投标报价 | 45108000.00 元 | 综合评估法得分 | |||||||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 姓名 | 潘智 | 注册编号 | 20073101587 | |||||
等级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
申报的业绩 | 中标单位: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江西省第四地质大队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方):业绩:上海漕河泾北杨人工智能小镇(暂名)三期项目一标段(F1.F2地块) | ||||||||
本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情况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单位的数量 | 4 | ||||||||
通过资审的家数 | 4 | 未通过资审的家数 | 0 | ||||||
中标候选人得分情况(专家名单不得公布) | |||||||||
单位/评委 | 景德镇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南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总分 | 商务分 | 技术分 | 总分 | 商务分 | 技术分 | 总分 | 商务分 | 技术分 | |
评委1 | 89.50 | 20 | 69.5 | 77.00 | 18.5 | 58.5 | 81.50 | 20 | 61.5 |
评委2 | 81.5 | 20 | 61.5 | 76.0 | 18.5 | 57.5 | 78.5 | 20 | 58.5 |
评委3 | 79.5 | 20 | 59.5 | 66.0 | 18.5 | 47.5 | 72 | 20 | 52 |
评委4 | 83.5 | 20 | 63.5 | 80.0 | 18.5 | 61.5 | 72.5 | 20 | 52.5 |
评委5 | 90.5 | 20 | 70.5 | 78.0 | 18.5 | 59.5 | 72.5 | 20 | 52.5 |
评委6 | 93 | 20 | 73 | 85.5 | 18.5 | 67 | 90 | 20 | 70 |
评委7 | 94 | 20 | 74 | 88.5 | 18.5 | 70 | 89 | 20 | 69 |
评标得分 | 87.8 | 79.5 | 78.5 | ||||||
注:评委顺序非评标报告计分顺序 | |||||||||
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 | |||||||||
单位名称 | |||||||||
无效投标原因 | |||||||||
认定依据 | |||||||||
公示截止期:2024年05月18日 | |||||||||
异议受理 | |||||||||
招标人名称 | 景德镇陶阳置业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17317232474 | ||||||
招标人地址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西方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15079831153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326号江报传媒大厦十二层 | ||||||||
监督机构 | |||||||||
名称 | 景德镇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798-8528887 |
注:1、若招标项目为构筑物或市政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中的建筑面积和结构/层数则修改为:构筑物容积和结构/高度或者修改为规模和用途。 2、在填写投标文件被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内容时,填写栏目按被无效投标单位的数量自行添加。 3、当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出现投诉纠纷,原中标候选人经认定为无效投标,须重新进行中标候选人第二次公示(或者中标候选人第三次公示),此时应当需填写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同时按规定重新填写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和相关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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