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CR2304-SRGX-2024-09001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上饶市广信区新区片区综合开发项目经理部
2024 年 10 月
采购编号:CR2304-SRGX-2024-09001
1、竞谈条件
本项目采购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四分公司上饶市广信区新区片区综合开发项目部,建设单位为中铁建东南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竞谈条件,现对袋装普通硅酸盐水泥(P.O.42.5)进行竞争性谈判。
2、工程概况
2.1建设规模:江南大道东段改造规划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40km/h,规划红线宽度36m,现状仕铨路工程起点为现状武夷山大道,终点为现状林荫路,道路总长约2814米。道路整体呈东西走向,道路沿线自西向东依次与武夷山大道、现状盛泰路、规划江南路、规划湖墩路、规划绿谷路、现状瑞岩路、规划岩龙路、规划南岩路、旭日大道、规划仁义路、林荫路共十一条路相交。沿线现状道路4条,规划道路7条。本工程设计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管廊工程和工程预算,本篇为道路工程。
江南大道西延伸段位于广信区城南新区内,起点位于武夷山大道路口,终点与龙门南大道相接,道路全长约2732.357米,道路红线宽度36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40km/h。道路标准段横断面布置为2m人行道+3m非机动车道+2m绿化带+22m机动车道+2m 绿化带+3m非机动车道+2m 人行道=36m。设计范围: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电信管线管廊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等。
2.2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公告附件《采购物资一览表》,本次采购一包一投。
3、竞谈响应人资格要求
本次竞谈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本次竞谈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竞谈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商或者代理商。代理商投标时,其代理的产品生产厂商须满足竞谈人对生产厂商的要求。
3.2 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厂商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度(2021年至2023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3.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的产品符合设计技术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1年内(2023年1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加盖投标人公章。其各项指标均能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
3.4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2021年12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至少3份(应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2023年新注册的公司至少提供一份业绩。
3.5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年12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竞谈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投标人在《国铁集团关于发布物资供应商日常不良行为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暂停合作期限内的不予接受投标。
3.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提供免税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
3.7 其他要求: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本次竞谈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竞谈接受代理商投标,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竞谈响应人为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税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公告时间:2024年10月6日至2024年10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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