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湘江新区分公司
湘江西岸望城段堤防提标暨景观道拓宽改造工程 - 景观道(三环线 - 重阳湖路)工程
水泥稳定碎石材料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次 水泥稳定碎石材料 ( 商品名 水泥稳定碎石基层5.5% 以下简称 水稳 ) 招标,招标人为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湘江新区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工程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水稳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湘江西岸望城段堤防提标暨景观道拓宽改造工程 -景观道(三环线-重阳湖路)工程位于望城区大泽胡片区,道路规划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40km/h,南起三环线,北至重阳湖路,全长5077.317m,道路红线宽度为22m 。
2.2招标内容:
招标编号: EH-32- JGD -2024 10 0 1SW ZB
包件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包件。
物资名称:商品水泥稳定材料 ( 商品名 水泥稳定碎石基层5.5%,含施工) ,详细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数 量: 36100 立方米 (包件数量为招标人在现有条件下核定的大约数量,此数量仅作为评标和签订合同数量的依据,最终供货结算数量的增减不影响投标报价的效力。)
交货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景观道项目经理部指定地点。
计划交货期: 20 2 4 年 10 月起,具体到货时间以项目部订货计划为准,不得影响项目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范围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经营范围涵盖符合投标项目需要,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为增值税纳税人。
3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具有符合项目施工需要的生产能力,对产品要求的每个指标都有检测的设备、检测记录结果,且应具备相应的仓储、运输能力;
3.3 财务能力要求: 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需提供经审计的 20 21 年 -202 3 年(近三年)的财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具有 20 21 年 -202 3 年的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合格质量检测报告。
3.5 供货业绩要求: 具有招标物资 20 21年至今在两个及以上类似相关工程使用的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与中交二航局合作的同类工程供货业绩优先)。
3.6 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能力并有对应的记录;投标人在以往履行供应合同过程中,没有任何不良记录;投标人没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或其它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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