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象山县文昌区块教育培训综合体新建项目(设计)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6-330225-04-01-371639,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业主为象山县顺元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象山县顺元置业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甬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约34830.81万元,建安费(估算)约25394.48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红线内土地面积约39195.69平方米及红线外文靖巷市政道路宽度9m,长度约125m。建设内容:1.总建筑面积约: 42057平方米,其中地上需要配置约2950平方米左右临街商业用房,小学建筑面积约22554平方米,幼儿园建筑面积约6193平方米,架空车库停车面积约10360平方米,设置停车位300个左右。2.文靖巷道路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燃气及综合通信工程等。建设地点:宁波市象山县新丰路以东,靖南大街以北,北侧为文昌步行街,东侧为文靖巷。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各项深化设计(含二次深化设计)、施工配合服务等(包括全部设计文件的汇总);专业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基坑围护(如需要))、给排水(含雨水收集系统)、电气(含弱电智能化)、暖通、消防、人防、绿化(含照明、给排水)、装修、室外工程(红线内)、市政接口的专项设计、配电房高低配(土建部分)、泛光照明(如需要)、交通标识标牌、海绵城市专项方案、文靖巷市政道路设计等专业工程项目所涉及到的全部设计,设计成果必须满足图审及各类报批审查。 2.3服务期限:总设计周期为90日历天。 设计合同签订后, 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送审稿,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报批稿,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4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如需现场指导,要求相关人员 24小时内到位;如需要出具联系单等补充资料,要求相关人员 48 小时内回复。 2.4质量要求:按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国家规定的编制深度,确保通过各部门审批。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要求: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1家。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主设计师)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三)其他 3.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的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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