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广湛高铁湛江北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工程与湛江北站工程同步实施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地址:广东省湛江市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湛江北站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项目概况:广湛高铁湛江北站规划了两套进站匝道系统,连接周边道路与高架落客平台。北站台匝道由西向东,起于湛江大道,止于紫荆大道。南站台匝道由东向西,起于紫荆大道,止于湛江大道。进站匝道总规模约41416.29㎡,其中桥梁9座,桥梁长度合计3100.33m,桥梁面积合计36297.3㎡。在铁路站房东西侧,承轨层及铁路桥梁下设置交通接驳设施,主要包含:大巴公交车场、出租车场、社会车场、网约车场,总规模136794.28㎡。以及配套设施用房等。在铁路站房南北侧设置有南北站前广场,南站前广场一体化建设规模24796.67㎡(其中绿化面积8136.52 ㎡,建筑面积324㎡)。北站前广场一体化建设规模14074.04㎡(其中绿化面积4140.67 ㎡,建筑面积195 ㎡)。
中标人名称:(主)广东省铁路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元):***
广湛高铁湛江北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工程与湛江北站工程
同步实施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24-2420S2025465
1. 招标条件
广湛高铁湛江北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工程项目已由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湛高铁湛江北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湛发改投审〔2022〕36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湛江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由湛江市高铁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湛江市财政资金和企业自筹,资本金比例为20%,根据《广湛高铁湛江北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工程与湛江北站工程同步实施项目委托建设管理协议书》(广湛公司(广湛)(建)合(2024)02号),招标人为广东广湛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广湛高铁湛江北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工程与湛江北站工程同步实施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湛江市
2.2建设规模:
广湛高铁湛江北站规划了两套进站匝道系统,连接周边道路与高架落客平台。北站台匝道由西向东,起于湛江大道,止于紫荆大道。南站台匝道由东向西,起于紫荆大道,止于湛江大道。进站匝道总规模约41416.29㎡,其中桥梁9座,桥梁长度合计3100.33m,桥梁面积合计36297.3㎡。
在铁路站房东西侧,承轨层及铁路桥梁下设置交通接驳设施,主要包含:大巴公交车场、出租车场、社会车场、网约车场,总规模136794.28㎡。以及配套设施用房等。
在铁路站房南北侧设置有南北站前广场,南站前广场一体化建设规模24796.67㎡(其中绿化面积8136.52 ㎡,建筑面积324㎡)。北站前广场一体化建设规模14074.04㎡(其中绿化面积4140.67 ㎡,建筑面积195 ㎡)。
2.3招标范围:广湛高铁湛江北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工程与湛江北站工程同步实施项目范围内施工图设计和全部工程施工,包括施工图设计(含补充定测)、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保修等服务内容。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标号为GZDJ-2标
2.5计划工期:施工图设计工期:满足2024年9月30日开工条件;计划施工总工期: 15个月,施工计划根据广湛高铁实际施工进度进行调整,不得影响广湛高铁施工进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条件:见招标公告附表1《投标人资格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21日9:00至2024年8月27日16: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系统(以下简称广东省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https://www.gdgczb.com),完成线上投标登记。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操作线上投标登记事宜并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信息。
4.2投标人完成广东省招投标交易平台线上投标登记后,登录国e平台(网址:www.ebidding.com)获取招标文件,具体详见招标公告附件3《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说明》。
4.3投标人投标登记前应在广东省招投标交易平台办理好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方法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服务指南(网址为:https://www.gdgczb.com/)。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8时30分至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时00分,地点为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招标投标监管网(zbtb.gd.gov.cn)、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www.gdgczb.com)等媒体上发布。
7. 其他说明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东广湛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61869160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街道黄埔大道中668号城际广场32楼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广湛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街道黄埔大道中668号城际广场32楼
邮编:510645
联系人:钟女士
电话:020-61869160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7楼
邮编:510080
联系人:张琼文、苏锐、黄志伟
电话:020-37861132、37861145、37860757
传真:020-37658150
监督部门:广东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街道黄埔大道中668号城际广场35-38楼
邮编:510645
电话:020-61869333-8369
9. 招标公告附件
附件1:投标人资格要求
附件2:投标人声明
附件3: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说明
附件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表1-1 资格审查资质要求
标段:GZDJ-2标
序号 | 资质要求 |
1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
2 |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1)、(2)、(3)资质要求: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以下两项资质: ①工程设计铁道行业甲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2)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
3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3家,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上述序号2的第(1)款中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①或②设计资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单位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成员单位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应明确牵头成员,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包含明确的联合体组建原则、工作和责任分工)。 |
4 | 投标人(仅适用施工资质企业,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中施工资质企业各方)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表1-2 资格审查财务要求
标段:GZDJ-2标
序号 | 财务要求 |
1 |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牵头人)用于申请标段的营运资金(包括适当凭证的现金资源、银行贷款和信用额度)不应小于0.2亿元。 |
2 |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牵头人)2021年~2023年(近3年)平均年营业收入不应小于1.5亿元。 |
注: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牵头人)的营运资金为最近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中的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信贷额度。如投标人最近一年度财务报表流动资产-流动负债所计算金额已达到营运资金的额度要求,可不提供《银行信贷证明》。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牵头人)的营业收入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数据为准。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牵头人)的成立时间晚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表1-3 资格审查业绩要求
标段:GZDJ-2标
工程项目 | 业绩要求 |
2019年9月~2024年9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5年内)具有以下业绩: | |
工程总承包业绩 |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须承担过铁路建设(含涉铁)项目或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 |
设计业绩 |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承担设计任务联合体成员)须承担过铁路工程或涉铁工程项目设计业绩。 |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承担设计任务联合体成员)须承担过市政公用工程(桥梁工程或道路工程)项目设计业绩。 | |
施工业绩 |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承担施工任务联合体成员)须有承担过市政公用工程(桥梁工程或道路工程)项目施工业绩。 |
注:
1.设计业绩证明文件: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初步设计批复(或方案审查意见或施工图审查意见或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日期(或出具方案审查意见日期或出具施工图审查意见日期或业主出具的完工日期)为准。若上述文件无法反映工程技术、规模指标(如时速等)的,应另附可证明工程技术、规模指标的其他文件。
2.施工业绩证明文件: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或初步验收报告或验收证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已完证明)复印件,以竣工验收(或初步验收或发包人证明的已完时间)时间为准。若上述文件无法反映工程技术、规模指标(如时速、直径等)的,应另附可证明工程技术、规模指标的其他文件。
3.工程总承包业绩证明文件: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或初步验收报告或验收证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已完证明)复印件,以竣工验收(或初步验收或发包人证明的已完时间)时间为准。若上述文件无法反映工程技术、规模指标(如时速、长度等)的,应另附可证明工程技术、规模指标的其他文件。
4.业绩应为联合体成员之一独立承担或以联合体牵头方承担,业绩可为单个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也可为工程总承包业绩里的设计或施工。可提供一项或多项业绩证明材料,业绩内容涵盖业绩要求内容即可。
5.联合体投标的,业绩应由拟承揽相应任务的成员出具。
表1-4 资格审查信誉要求
标段:GZDJ-2标
项目 | 资格要求 |
诉讼及仲裁 | 投标人在2021年9月~2024年9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 3 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约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
履约情况 | 投标人在2021年9月~2024年9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 3 年内)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
失信被执行人 |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铁路工程建设失信黑名单 | 投标人未被纳入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公布的失信行为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 |
行贿犯罪情况 | 投标人在2021年9月~2024年9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前3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行为,且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刑罚执行记录。 |
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 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或国家应急管理部网站(www.mem.gov.cn)中被纳入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
注:
1.对投标人的信誉要求将覆盖整个招标阶段至中标通知书发出为止。
2.投标人的信誉状况由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负责查证,投标文件无需提供有关证明文件;若查实存在失信情形的,将被否决投标。
3.诉讼及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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