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莲鹤大道工程根据珠海市斗门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委托莲鹤大道工程前期工作代建任务的通知(珠路函〔2020〕1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珠海市斗门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珠海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予以发布莲鹤大道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建设地点、规模:
(一)项目概况:莲鹤大道工程位于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连接莲洲镇、白蕉镇。起点位于安江路-省道S272路口,由北向南,上跨螺州河、天生河、下穿西部沿海高速公路及广佛江珠高速公路,终点位于莲鹤大道工程与香海北路相交路口。道路设计总长约18.7千米(项目起桩号为K0+000-K18+702.792,其中K0+000-K2+906.261、K4+354.261-K5+650段为非涉铁段,共4.125千米;其余为与珠肇高铁共线段
(二)招标内容:本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项目任务书及合同。
2.2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调查及报告编制,出具正式成果文件提交招标人,并协助招标人报主管部门审批通过(不含审批时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城乡规划或城市规划]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其他事项:[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
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最高投标限价及评标办法
4.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大写拾肆万玖千元整,小写:¥149000.00元。
4.2评标办法:最低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 月 2 日至 2024 年 1 月 4 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南湾北路1号珠海交通集团有限公司501室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或来电告知通过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文件等资料。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 月 9 日 17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17 时 30 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或邮寄至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南湾北路1号珠海交通集团办公楼501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珠海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南湾北路一号
邮政编码: 519000
联 系 人: 李松
电 话: 15819471821
电子邮件: 892934397@qq.com
2024 年 1 月 2 日
附件:投标登记表
投标登记表
项目名称 | 莲鹤大道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 | ||
报名起止时间 |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第3个工作日下午17点30分 | ||
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 |||
报名时间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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