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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黄渤海新区乡村产业融合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农业配套设施建设-便民市场改造及周边环境提升定标候选人公示

· 2023-12-22
烟台黄渤海新区乡村产业融合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农业配套设施建设-便民市场改造及周边环境提升烟台黄渤海新区乡村产业融合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农业配套设施建设-便民市场改造及周边环境提升定标候选人公示
一、招标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烟台黄渤海新区乡村产业融合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农业配套设施建设-便民市场改造及周边环境提升 项目编号: E3706002318005099
工程地址: 潮水镇
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烟台黄渤海新区乡村产业融合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农业配套设施建设-便民市场改造及周边环境提升,位于潮水镇北侧,本次设计包括大集院内路面、给水、排水、路灯、监控、绿化等设计、南侧停车场设计及南侧道路设计等 招标方式: 公开
建设单位: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潮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王海滨 联系电话: 0535-5812190
招标单位: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潮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王海滨 联系电话: 0535-5812190
招标代理机构: 禾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赵云琳 联系电话: 0535-6952299
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3/12/22 11:00:00
开标地点: 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评审委员会评分汇总表
单位名称 技术标评委1 技术标评委2 技术标评委3 技术标评委4 技术标评委5 技术标得分 资信标得分 商务标得分 总得分
A ** ** ** ** ** ** ** ** 98.79
B ** ** ** ** ** ** ** ** 95.06
C ** ** ** ** ** ** ** ** 96.09
烟台汇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5.49 15.88 15.91 16.6 16.4 16.06 13 64.67 93.73
烟台胜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6.63 16 16.16 16.8 16.5 16.43 13 64.68 94.11
四、定标候选人情况
(一)商务标情况
投标人名称 资质等级 投标总报价(元/费率) 投标报价说明 质量 工期/天
烟台精工建筑有限公司 建筑业-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二级 12120525.22(元) 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要求达到 合格 标准 自接到开工令之日起180日历天内竣工
山东佳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筑业-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一级 12131868.05(元) 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要求达到 合格 标准 自接到开工令之日起180日历天内竣工
蓬莱登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2130310.34(元) 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要求达到 合格 标准 自接到开工令之日起180日历天内竣工
(二)业绩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承揽时间

烟台精工建筑有限公司

山东佳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蓬莱登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三)荣誉情况
序号 荣誉名称 发奖机关 公布地址 获奖时间

烟台精工建筑有限公司

山东佳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蓬莱登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四)项目班子成员情况
序号 姓名 岗位 证书编号 专业 任职阶段 备注

烟台精工建筑有限公司

山东佳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蓬莱登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五、其他投标人商务标信息汇总表
(一)商务标情况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项目经理 投标总报价 得分
1 烟台汇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业-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 祝军涛 12132970.87(元) 64.67
2 烟台胜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业-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一级 李雷 12129067.91(元) 64.68
六、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投标单位名称 否决投标情况
七、公示时间: 2023年12月22日15时37分 - 2023年12月25日15时37分
八、异议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采用评定分离 模式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提出异议链接)
九、投诉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事项未向建设单位提出异议的,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提出投诉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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