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门市中心医院生活垃圾转运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院内公开招标
最高限价:含税380,000.00元(大写:叁拾捌万元整),本次招标的投标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含了投标人为完成工作所发生的一切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包含生活垃圾的运输、装卸费、运输车辆的添置及维护费、燃油油费、路桥费、相关保险及赔偿、人员工资、装卸、社保及福利待遇等,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费用。
服务期:24个月
项目采购需求:
★一、投标人负责采购人每月达2000立方米生活垃圾(每天约100个0.66立方米的垃圾桶的量,不含厨余垃圾、大量绿化垃圾、固体工业(建筑)废物和医疗危险废物)的收集装卸、清运、中转工作,投标人提供垃圾运输车辆将采购人生活垃圾中转至江门大桥垃圾中转站。
★二、采购人提供50个垃圾桶(每个容积约0.66立方米)放置院区内指定位置集中收集院内的生活垃圾,采购人负责收集存放生活垃圾,投标人应保质保量完成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并妥善使用采购人的垃圾箱,若因投标人使用、操作不当导致甲方垃圾箱损坏,乙方则负责免费维修、更换或赔偿。收集、清运工作必须按要求及时清运,做好清运车辆的管理,在运输过程中必须要注意交通安全,不造成垃圾清运二次污染。
三、投标人在收集装卸、清运、中转生活垃圾须按照符合相关环保要求的标准处理,不得未经处理随意倾倒。因投标人的倾倒垃圾行为导致采购人被有关单位处罚、追偿的,则罚款和赔偿金由投标人承担。
四、采购人将分类的有害垃圾集中存放在有标识有害垃圾的容器内,存储了一定的数量时投标人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要求进行清运到政府规定的收集点,由专业技术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投标人协助采购人做好上级部门对生活垃圾分类的各项检查相关工作。
六、采购人产生的大量大件垃圾,如有病床床垫、家具或病人的废弃物等,采购人安排人员上车,投标人用压缩车清运,不另计费用。
▲七、服务工作质量标准:投标人须在每天5:00至14:30内完成当天的垃圾清运服务工作,服务时间应避开采购人行政科室午休睡觉的时间段,垃圾中转站内或其他指定地点的垃圾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清运,不影响周边日常工作、生活。
▲八、因采购人所在位置属人流、车流较密集区域,道路设计不适合中型、超重型清运车辆行驶,确保工作有效完成,投标人需使用小型的收集、清运车辆,投标文件提供车辆规格及行驶证等证明材料。
九、投标人应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工人穿着统一的环卫工作服,佩戴安全生产标志,遵守交通规则和服从采购人对院内车辆通行的管理,安全作业,发生事故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
十、投标人协助采购人做好上级部门对生活垃圾分类的各项检查相关工作。投标人配合协助采购人三甲复审的相关生活垃圾的工作。
十一、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5%,说明:1、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将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5%)以银行保函或转账方式办理,并向采购人提供银行保函或转账凭证,待项目服务期结束后,中标供应商自行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手续(若提供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日期直到服务期结束);若中标供应商在合同履行期间违约,采购人有权从履约担保中扣除违约金,履约担保金额不足以扣除的部分采购人可向中标供应商进一步索赔。若中标供应商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的或者项目未能通过最终验收的,采购人将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或不解除履约保函。2、中标供应商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中标供应商应当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注: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标注★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条款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标注▲的条款为重要条款,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日起。
承包方式:风险总承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报名所需资料)
(一)投标人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二)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存在违反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禁止行为、在维护保养过程中未受到行政部门处罚和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均可参加投标。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gsxt.amr.gd.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
(三)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说明函并加盖公章)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海傍街23号江门市中心医院仁济楼4楼院内采购与招标办公室(可邮寄报名资料)。
(三)报名资料:对照本公告第二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现场提交或快递提交。
(四)现场踏勘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下午14:30-17:00。联系人:郭老师,电话:0750-3165998。
四、开标
时间:资格审定后另行通知
地点:江门市中心医院
五、评审标准(技术评审55分,商务评审15分,价格评审30分
(一)技术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细则 |
项目采购需求的响应情况 (15分) | 考查、对比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的响应情况,完全满足招标采购要求的得15分; 带▲重要要求不满足的,每一项扣5分; 其他一般要求不满足的,每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 |
组织实施方案 (25分) | 包括:收运、运输垃圾方案、工作开展组织形式及流程、项目运营、人员管理规章制度等。 组织实施方案内容详细、完善、合理,可行性高的,得25分; 组织实施方案内容基本完善,具有一定合理、可行性的,得15分; 组织实施方案内容较一般,简单,合理性、可行性不足或欠缺,得5分; 无提供或其它不得分。 |
项目投入服务 人员及设备 (15分) | 项目投入服务具有项目经理和主管人员,具备小型收集、清运车辆(需提供车辆照片、规格及行驶证等证明材料)。 优得15分;良得10分; 差得5分;不提供得0分。 |
(二)商务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细则 |
同类业绩 (15分) | 投标人2021年至今的同类业绩情况,每具有一个得5分,满分15分(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
(三)价格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细则 |
价格 (30分) | 价格分是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响应报价为基准价,其他公司的价格分则按比例算出。 价格分=(基准价/响应报价)×30 |
六、投标文件内容
(一)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成册(使用活页装订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附件内容必须做进投标文件内,目录、报价清单(自拟),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项目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偏离表(加盖公章)、评审标准的佐证材料及内容(加盖公章)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以上资料需提供1份正本及7份副本,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投标人代表签到时需另外提交一份不装订进册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二)投标人应将以上资料密封完好封装、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在密封袋上标明投标项目名称等信息,密封袋封口处需贴封条,并加盖骑缝章(公章)。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门市中心医院
地 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海傍街23号
联系方式:0750-3165998
(二)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老师
电 话:0750-3363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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