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 0: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亚市临春片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一期)项目(监理)(项目编号:syzw20241101006)已由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三发改投[2023]21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三亚城投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三亚市吉阳区
2.2项目内容及规模:项目位于吉阳区,拟建临川路、临春环路北段、临春环路南段和临秀路等四条市政道路,其中:①临川路总体呈南北走向,道路北起于新风东路(狗岭路),南至龙岭路,拟建道路主线全长981.719m,道路红线宽22m~40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时速 30km/h。②临春环路北段总体呈东西走向,道路西起于临川路,东至临秀路,路线全长 268.625m,道路红线宽 22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时速 20k/h。 ③临春环路南段总体呈东西走向,道路西起于临川路,路线由西向东布设,经临秀路交叉口后,路线向北布设,设计终点位于海川路交叉口,路线全长731.145m,道路红线宽 22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时速20km/h。④临秀路总体呈南北走向,道路北起于临春环路北段,南至龙岭路,拟建道路主线全长631.847m,道路红线宽22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时速20km/h。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给水工程、再生水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等。工期:24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招标控制价1,539,400元。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24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三亚市临春片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一期)项目(监理);标段编号: syzw20241101006001;标段类型: 监理;控制价:1539400.0000
2.5招标范围:
标段1:本工程项目全范围(具体以设计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委托人发出的正式文件为准)内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竣工档案等方面的施工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结算阶段、缺陷责任阶段)。监理服务费已包含监理平行检测费
2.6质量要求:
标段1: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含以上级)(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3.1.2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3.1.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3.2标段1: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含本数)家,联合体各方须以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诚信情况:①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无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三亚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责令期内不得参加投标的行为。② 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暂停;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指的是《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骗取中标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和严重违约事件。注: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原件信息应与确认投标时填写的负责人一致。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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