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印石北路(工业南路至麦市街)道路改造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浦县印石北路(工业南路至麦市街)道路改造工程一期已由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浦发改审[2017]36号、浦发改审〔2019〕8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由县财政投入及业主多渠道筹集解决,招标人为福建龙睿建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桥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漳浦县绥安镇;
2.2工程建设规模:道路设计等级为城市主干道,本次道路设计全长1511.275m,道路红线宽40米,设计速度40km/h。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雨水、污水)、电力工程、通信工程、路灯工程及绿化工程等;本次建设道路长度95米,预算审核价为5212333.07元(含暂列金额248000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印石北路与金鹿东路交叉口,道路长度95米,预算审核价为5212333.07元(含暂列金额248000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等所含内容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5212333.07元(含暂列金额248000元);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二级建造师可承担市政公用工程中城市道路的路基工程或路面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项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预算审核价为5212333.07元(含暂列金额248000元),发包价为4617109.54元(含暂列金额248000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资质证书应根据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3〕4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或相关证书有效的证明材料。②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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