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302-440784-04-01-730955 | ||
投资项目名称 | 鹤山市智谷园区开发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鹤山市智谷园区开发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规划横一路(梁赞路-规划纵一路)道路工程 | ||
标段(包)名称 | 鹤山市智谷园区开发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规划横一路(梁赞路-规划纵一路)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鹤山市沙坪街道。 | ||
资金来源 | 除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外,其余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 资金来源构成 | 除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外,其余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建设规模:项目道路位于鹤山市沙坪街道,起点接梁赞路,终点接规划纵一路,长约274.876米,宽15米,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设计等级为城市支路,双向两车道,设计车速为20km/h,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及缆线管廊工程等,其中d2000钢筋混凝土管240米。 | ||
招标内容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
工期(交货期) | 450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 ( 元 ) | 16885300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鹤山市智谷园区开发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规划横一路(梁赞路-规划纵一路)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经理)。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两类资质: (一)设计资质: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③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二)施工资质: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项目经理(注: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的资格要求: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经理)。 施工经理(注: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的资格要求: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经理)。 拟委派本工程项目经理、施工经理可为同一人。 设计经理(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方提供)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专业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2 本次招标 鹤山市智谷园区开发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规划横一路(梁赞路-规划纵一路)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3家。(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获取招标文件。(5)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认定。联合体协议作为资格评审因素,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职责分工,未明确的将作为否决投标文件条款。(6)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7)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8)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专业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资质。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的通知》(建市〔2015〕140号)要求,广东省外建筑企业需按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要求在该平台录入企业的基本信息,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平台的公示信息(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进粤分支机构情况的打印件)以备审查。 3.5根据《关于印发《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评价标准》的通知》(江建〔2023〕7号)、《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修订版)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企业。投标人的企业信用等级以开标现场打印投标人确认的开标当天凌晨一时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公布的信用等级为准。 3.6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 3.7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投标期间不存在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否 | 获取 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获取纸质 招标文件的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18日08时30分至2024年7月2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700/index。 4.1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均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办理,具体操作办法登陆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详见《江门市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投标企业操作手册》。 4.2需办理 CA 锁的投标人,应按照《江门市 GDCA 数字证书业务指引以及客户端下载》或《粤企签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引(含办理及使用)》的要求,办理 CA 锁。相关文件下载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700/index。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07-18 08:3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7-25 17:30: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8-08 09:3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8日09时30分,地点为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开标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开标方式 | 现场开标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 2024-08-08 09:30:00 开标地点: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开标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 |
公告发布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鹤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办公地址 | 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23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邓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0-8860527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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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联系人 | 冯小姐 | 联系电话 | 0750-8810935 |
招标监督机构 | 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0-8965861 |
发布责任人 | 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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