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陈壮线、文萃路和正济仓储物流东侧区间路三条道路设计项目(项目名称)
交易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发区陈壮线、文萃路和正济仓储物流东侧区间路三条道路设计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交易发起人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代理机构为南通海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及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市陈壮线、文萃路和正济仓储物流东侧
(2)工程规模:项目总投资约1940万元。文萃路长约580米,宽约9米;陈壮线长约5700米,宽约7米;正济仓储物流东侧区间路,从黄河路至五坝花苑约135*14。
(3)招标范围:开发区陈壮线、文萃路和正济仓储物流东侧区间路三条道路工程涉及所有专业工程勘察、设计的全部内容:
①勘察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开展满足工程设计要求的工程勘察,并提供相关勘察报告;
②设计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编制项目建议书、方案设计、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建设全过程所涉及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道路、雨污水、照明、交安设施、绿化及相关配套设施等涉及所有专业工程的设计)以及相应的后续技术服务,并配合交易发起人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及提供技术资料(含施工图审查)及各阶段评审费用等。后续技术服务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安排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交底、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参与隐蔽工程和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
(4)服务周期:总周期30日历天。签订委托合同后10日内完成项目建议书、方案设计;方案设计通过评审后10日内提交工可报告(含估算)和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 并完成全部勘察工作;工可报告(含估算)和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等相关资料通过评审后10日内提交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其他设计任务按交易发起人要求执行。各阶段文本形成之前,须充分与交易发起人进行沟通、会商,设计单位需留足修改、完善的时间。
(5)质量要求: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成果文件。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编号 | 招标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 项目负责人 资格等级 |
HAKFG202403212157(GK004)001001 | 开发区陈壮线、文萃路和正济仓储物流东侧区间路三条道路设计项目 | 38.8 | 须同时具备 ①、②两项资质。 ①项: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项: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公路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还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工程咨询单位备案,服务范围包含公路专业的项目咨询(提供截图)。 | 具备交通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
3.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交易响应人须同时具备①、②两项资质。 ①项: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项: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公路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还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工程咨询单位备案,服务范围包含公路专业的项目咨询(提供截图)。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交易响应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2交易响应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交通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在设计期间未经交易发起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3业绩要求:无。
3.4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2022年03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3年03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交易发起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近五年内,交易响应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交易发起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格等级满足交易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其他条件: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b.企业资质证书;c.项目负责人证书d.授权委托书;投标时,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响应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响应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如不能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交易响应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交易响应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e.交易响应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f.交易响应人承诺书。g.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3.5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公路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还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工程咨询单位备案,服务范围包含公路专业的项目咨询的设计单位担任,联合体成员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联合体应当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所有成员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3.6各交易响应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限中1个标段。
4.交易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交易响应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交易发起人不组织交易响应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交易响应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平台入口→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凭企业CA证书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交易响应人→手册下载)。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3月28日 9 :00,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此项目使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形式。
5.2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交易发起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交易公告在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交易文件、图纸、最高投标限价、交易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交易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7.其他事项
7.1本项目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
7.2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交易响应人需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到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平台入口→限额以下交易系统,递交网址如下: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当日,交易响应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平台入口→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与现场交易发起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交易响应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无偿提供纸质版(与响应电子版一致)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同时提供电子响应文件,用普通光盘或 U 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7.3交易响应人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切勿对 CA 证书进行任何变更或延期,否则将会导致开标时响应文件无法解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交易响应人自行承担。
CA 证书若需变更或延期,请撤销使用变更或延期前 CA 证书所制作的已上传的响应文件,并在 CA 证书完成变更或延期后重新制作上传响应文件。
8.联系方式
8.1 对网上响应部分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软件公司:0513-81819522、15371795622、15240580971、15371717511。
8.2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交易发起人提出,由交易发起人负责答复。
交易发起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海安市科研大厦7楼
联系人:程旭
电 话:18051651116
8.3 对项目交易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代理公司提出。
代理机构:南通海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安市安平中路 59 号翠竹园 26 幢 301 室
联系人:郁文娟
电 话:0513-68877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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