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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浦高速公路南北湖互通改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 2024-02-23

杭浦高速公路南北湖互通改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杭浦高速公路南北湖互通改建工程(下称本项目)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杭浦高速公路南北湖互通改建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函(浙发改项字〔2023〕109 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海盐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海盐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后同),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盐)(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ymain/)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杭浦高速公路南北湖互通改建工程包括原杭浦高速公路南北湖互通原位改建工程和新建互通连接线工程。原杭浦高速公路南北湖互通原位改建工程在既有单喇叭互通基础上叠加T型互通后形成复合式互通,主线改建位于既有杭浦高速公路上,主线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时速120km/h,路基宽度35米,高速主线改建的起讫桩号为MK63+352.237~MK64+955,全长约1.61km,主线拼宽中桥 151m/3 座,拼宽大桥 252m/1座。在现状基础上改建的南北湖互通,新建F、G、H、I 四条匝道,新建匝道设计速度均为60km/h,路基断面为双车道匝道宽10.5m;对原互通匝道进行适当延长改造后接入对应新建匝道,现状匝道设计速度40km/h,互通B、C、D、E 匝道为单向单车道现状路基宽8.5m,本次改建延长部分根据新标准采用9.0m,A 匝道为对向双车道匝道,匝道路基宽 16.5m,本次直接利用不进行改造,南北湖互通新建匝道总长约3.6km,新建大桥 2548.55m/5 座,中桥 186.5m/3 座。新建匝道收费站1处,以及配置必要的交通管理辅助用房和设施。

同步建设的新建互通连接线,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一级集散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路幅车道布置为双向六车道,标准路基断面宽度为32m,连接线起讫桩号为K0+500~K4+700,路线往东南方向行进,连续跨越G525、通苏嘉甬铁路检修站支线、官堂线Ⅴ级航道(规划准Ⅲ-b单线航道)、楞港路(规划)后,分别与中兴路(规划)及武袁公路相交,终点设于本项目与武袁公路交叉处,连接线全长4.2km。构造物主要包括武通港特大桥2011.2m/1座,中桥130m/2座,箱涵34.8m/1道。武通港特大桥的主桥桥型布置为:40+70+40m连续箱梁(上跨G525国道),35+60+35m连续箱梁(上跨铁路检修支线),48+85+48m连续箱梁(上跨官堂线准Ⅲ-b单线航道),上部结构由三跨一联双幅预应力混凝土变截面连续箱梁组成,下部结构主墩采用钢筋混凝土实心墩,过渡墩采用钢筋混凝土实心矩形墩接盖梁,基础采用钻孔灌注桩。南北湖互通原位改建工程中,新建的H、G匝道跨越杭浦高速主线,G匝道下穿规划通苏嘉甬铁路。高速匝道与高速主线有2处交叉点,匝道与匝道存在6处交叉点,高速匝道与铁路存在一处交叉点。

本项目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一级公路技术标准,主线高架设计时速80km/h,采用双向六车道,桥梁标准宽度为27m;地面道路设计时速60km/h,采用双向四车道,地面道路标准宽度为31.5m;分离式路基段,每半幅主路采用单向三车道,设计速度80km/h,辅路采用单向双车道,设计速度60km/h,宽度为26.75m;匝道桥的设计时速为40km/h。本项目桥梁设计荷载采用公路-Ⅰ级,设计安全等级为一级。

主要结构形式有特大桥4296m/1座(其中上跨规划准III级航道杨汇港(嘉海尖线)节点采用48m+80m+48m预应力砼变截面连续箱梁,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混凝土T梁、预应力砼变截面连续箱梁、钢混组合梁,下部结构桥墩采用盖梁柱式墩,桥台采用轻型桥台,墩台除 92#~97#、100#~109#、112#~127#桥墩采用 PHC 管桩基础外,其余均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即第STJC01标段:

服务内容为杭浦高速公路南北湖互通改建工程全线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定期进行水保监测(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中工作内容及相关批复的要求,针对本工程建设期特性,结合其所处的环境状况,对项目建设实施前或初期、实施阶段、试运行期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按要求提交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季报和总结报告等相关成果报告;、依法开展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并编写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协助办理与水保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配合发包人通过水保相关部门评审及通过水土保持专项验收;④、其他需要完成的工作。

2.3服务期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工作取得相关部门批复文件且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通过之日止,同时根据项目实际进度情况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按时提交成果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国家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同类相关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信誉等方面能满足本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服务要求。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https://haiyan.etrading.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350930,逾期送达、不按要求提交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5.3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海盐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楼403开标室(海盐县百尺北路39号)

5.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350830分至0930分为避免人员集聚,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投标文件递交完成可自行离开。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盐)(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ymai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盐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盐县武原街道百尺路39号 址:杭州市拱墅区建国北路586

号海华嘉联华铭座603

邮 编:314300 邮 编:310004

电 话:0573-86026460 电 话:18248502823

联 系 人:姚工 联 系 人:金增权

邮 箱376631460@qq.com

海盐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02月2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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