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新区2023年第二批次市政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高新区2023年第二批次市政工程设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无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无
1.4 招标人:合肥高新城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高新城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合肥高新区2023年第二批次市政工程设计-2标段
2.2招标项目编号:2023AFGBZ02615-2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2标段。主要包括创新大道全段提升改造、天元路提升改造、天智路提升改造、海关路提升改造、天乐路提升改造、天达路提升改造、银杏路提升改造等项目设计。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AFGBZ02615-2
2.5建设地点:合肥市高新区
2.6建设规模: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任务划分表。其中,创新大道为城市主干道,最终以规划部门审批通过的文件为准。
2.7项目投资估算:总投资约172707万元。其中2标段约69800万元。
2.8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暂定5年)。
2.9招标范围:采用设计总承包招标方式,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绘、物探(如有)、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如有)、涉铁路审查与协助审批(如有)、涉铁路安全评估(如有)、涉高速相关资料及手续(如有)、洪水影响评价(如有)、地震安全性评价(如有)、航道影响评价(如有)、涉地铁影响评估报告(如有)等项目设计所需相关咨询评价设计、申报、评审及办理等工作。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10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质量标准:合格
2.12合同估算价:1951万元。
2.13其他:设计周期要求:招标人明确修改内容后7个日历日内完成方案设计;在方案经相关部门审查通过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在初步设计评审合格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1工程设计资质须满足下列之一:
(1)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和排水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1.2工程勘察资质须满足下列资质之一:
(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分项))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单个合同总设计费金额不小于1000万元的市政道排项目(设计内容须同时含有道路设计和排水设计)工程设计业绩。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道路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1.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投标人财务要求:/。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三家,须符合以下要求之一:
1) 如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为两家,则须同时满足:
①联合体成员中的牵头人须满足上述工程设计资质要求,至少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设计任务,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3.1.2、 3.1.3 和 3.1.6 条要求;
②联合体非牵头人(成员二)须满足上述工程勘察资质要求,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勘察任务,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3.1.6 条要求。
2)如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为三家,则须同时满足:
①联合体成员中的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成员二)须满足上述工程设计资质要求,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3.1.6 条要求;
②联合体成员(成员三)须满足上述工程勘察资质要求,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勘察任务,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3.1.6 条要求。
(2)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商务文件初步评审业绩及详细评审业绩、项目负责人及其业绩、投标人奖项荣誉、项目负责人奖项荣誉须符合以下要求之一:
①如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为两家,则投标人商务文件初步评审业绩及详细评审业绩、项目负责人及其业绩、投标人奖项荣誉、项目负责人奖项荣誉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②如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为三家,则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商务文件初步评审业绩及详细评审业绩、项目负责人及其业绩、投标人奖项荣誉、项目负责人奖项荣誉为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二提供均可。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
3.4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3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11月24日 9:00至2023年12月18日 11: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5311175。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定性评审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8日11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3号开标室
☑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合肥高新城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高新区长江西路2221号
邮 编:230000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5393630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高新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60号
邮 编:230000
联系人:胡工/陈工
电 话:0551-65311175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话:0551-66223530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2标段
中心徽商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47811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中国银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8752406047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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