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
投资项目名称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市花都区天贵路以东、新华路以南J12-SJ02地块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市花都区天贵路以东、新华路以南J12-SJ02地块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道天贵路以东、新华路以南 | ||
资金来源 | 集体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集体资金比例(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位于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北至平石西路,东至凤凰北路,南至向北街,西至向北街。宗地总面积5869m² (其中可建设用地面积5069m²),规划总建筑面积约21063㎡,计容建面约14193㎡,其中住宅约12503㎡(可售住宅11083㎡、无偿保障房1420㎡),地下室建筑面积6549㎡。(最终建设规模以政府审批的设计文件为准。)。本项目含装配式建筑,最终以政府审批的设计文件为准。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20000平方米,建筑高度约100米,最大单跨跨度约12 米。 | ||
招标内容 | 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EPC),为交钥匙工程,包括本工程设计、工程施工、设备购置并安装直至联合验收合格(竣备)、集中交付小业主、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结算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完成本项目设计、建设阶段全过程总承包管理和综合协调、采购、施工、试运行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的工程总承包,配合办理报建、报批,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工程结算、财务决算审核,配合发包人的审计和审计调查等工作,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招标文件、规划条件、相关的规划基础信息及合同约定条款。(1)工程设计及相关工作:负责广州市花都区天贵路以东、新华路以南J12-SJ02地块项目所有建设内容全专业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含造价分析)及现场技术指导。具体包括:①本项目用地范围内所涉及的建筑、精装、景观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包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指导、施工指导、技术咨询、现场服务、设计变更及项目验收等相关设计配合服务等),以及为营销提供营销支持的相关设计。②设计内容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含通风、空调等)、电气(含强电、弱电等)、消防、人防(含方案及报建、扩初、施工图)、幕墙、展示中心、临时建筑等施工图设计、钢结构、装配式设计(包括装配式方案建模、装配率方案计算、编辑《广州市装配式建筑项目装配率计算书》、编辑《广州州市装配式设计专编》、编辑《广州州市装配式项目实施方案》、装配式建筑评定资料整理及协助开展评定工作、预制构件拆分方案、PC预制模型搭建、模型拆分、第三方复核、专家论证)、装配式构件设计(PC构件设计、工程量统计、构件深化出图、构件生产配合、施工吊装配合)、绿化方案报建。③精装修(含以上方案、扩初、施工图;包括住宅室内批量精装修、公共区域精装设计、部分配套用房精装设计、售楼处和样板房精装修设计、软装方案设计及采购等)。④景观园建及绿化(含以上方案、扩初、施工图;含户外家具、游乐设施及室外景观、环艺小品、雕塑、围墙设计,出入口、风雨连廊、样板展示区景观及相关景观设计等)。⑤室外配套工程设计包括道路设计(含规划市政道路接驳及小区道路)、停车位设计、路灯设计、市政管网接驳设计(包括通讯、永久用电及市政给排水等)、室外广场施工图设计、综合管网总体协调(含其他当地行业主管 | ||
工期(交货期) | 996天 | ||
最高投标限价 | 11709.23122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1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国内申请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1.2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应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2.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参考附件三)。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2.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兼任。2.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总承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施工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拟派项目负责人(可兼施工负责人,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要求: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的,应委派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的人员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业绩要求: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担任过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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