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国华(宁夏)新能源有限公司吴忠太阳山开发区氨氢谷绿能低碳产业链一体化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011854,招标人为国华(宁夏)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华(宁夏)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吴忠太阳山开发区氨氢谷绿能低碳产业链一体化一期项目拟开发建设100万千瓦上网光伏和30万千瓦制氢光伏(含330kV升压站送电线路及配套输变电内容)、1座制氢厂(28000Nm3/h)含配套设备及输氢管网内容、2座油氢气综合能源站(加氢站加氢能力为1000kg/d,加油站汽油加注能力为16.2t/d、柴油加注能力17.85t/d,LNG加气能力为30000Nm3/d,具体规模后续根据市场调研情况调整),项目规模以最终政府备案及批复情况为准。该项目利用太阳能发电、电解水制氢,所制氢气主要供给吴忠太阳山工业园区周边化工企业完成消纳,剩余氢气通过加氢站保障周边氢能汽车用氢。该项目拟选址为太阳山开发区或吴忠市其它区域,后续以项目最终选址为准。
2.1.2招标范围:(1)进行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对吴忠氨氢谷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积极编制可研报告。可行性研究的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制氢光伏及上网光伏电站设计、光伏电站配套升压站或开关站设计、内部联络线路及外送线路等全部线路设计(配合完成外送线路核准所需的相关资料)、储能系统设计、制氢站设计、供氢管路设计、油氢气综合能源站设计、满足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光伏发电与制氢用电响应匹配设计、新能源制氢供电方案设计、制氢厂至用户端设计、光伏制氢加氢一体化运维系统设计、数字氢能设计、控制系统设计(全部采用DCS)、SIS系统设计、能量管理系统设计,项目给水排水、供电、供气等外部管线设计,场外引接道路设计等辅助设施设计、各阶段分项及汇总项目估算概算和经济评价等。(2)可行性研究报告需对项目设计内容及配套条件,如市场需求、资源供应、建设规模、工艺路线、设备选型、厂址条件、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环境影响、资金筹措、盈利能力等,从技术、经济、工程等方面进行研究和分析比较。具体内容应包括立项原因和必要性、项目内容、项目方案、项目投资估算、效益分析、政策分析等内容。效益分析内容应详实,计算依据可靠,计算过程清晰,计算结果准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及深度需满足国家能源集团、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及国华(宁夏)新能源有限公司要求,且符合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可研设计导则相关规定,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报告的深度,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可行性研究报告,直至报告最终通过专家评审且满足项目立项、投资决策要求。编制光伏场区、外送线路等应对地质灾害、压覆矿产、沉陷湿陷等的治理措施专篇及治理费用评估报告,专篇及评估报告最终内容符合当地政策和项目现场实际情况,费用评估计算依据应充分准确,满足满足国家能源集团、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及国华(宁夏)新能源有限公司要求,确保可研通过立项、投资决策阶段的评审。(3)投标方参加可研阶段报告当地政府及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评审会的相关工作。报告评审包含专家聘请及会务应为有设计评审资质的独立第三方咨询评审机构,不得与投标人存在利益关系。并承担相关会务及专家费用,根据评审意见完善设计方案,完成可研报告的修编工作。配合招标方完成项目核准备案、立项、投资决策阶段的批复获取。(4)投标方需配合招标方办理前期审批和后续验收有关许可、报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并编制上述手续所需的相关设计文件。(5)项目各项成果及设计深度要求应满足国家、行业、地方政府及企业相关规程规定(并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并符合国家能源集团、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宁夏电网对以上相关设计的要求,满足招标方设计管理规定和项目审批、设备采购、审计的全面要求。
2.1.3服务期限
服务周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月内完成招标范围所有工作。
服务工期要求:可研报告及相关专篇部分报告编制工作按发包人具体要求分阶段进行,开始时间及完成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2.1.4服务成果: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中间版本及定稿版(包括上报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国家电网公司、地方政府等):每次报告20份,电子版1份(定稿报告需提供签章扫描PDF格式文件,各次修编版本报告、过程资料及终版定稿报告需提供docx、xlsx等有效可编辑格式文件,并提供全套可编辑版本附图、附表);
全套招标技术文件、概算、经济评价表、图纸6份,电子版1份(定稿报告需提供签章扫描PDF格式文件,各次修编版本报告、过程资料及终版定稿报告需提供docx、xlsx等有效可编辑格式文件,并提供全套可编辑版本附图、附表);
电网公司、政府部门等其他相关单位验收要求的技术文件,纸质版及电子版按需提供(定稿报告需提供签章扫描PDF格式文件,各次修编版本报告、过程资料及终版定稿报告需提供docx、xlsx等有效可编辑格式文件,并提供全套可编辑版本附图、附表)。
项目规划审查及展示所需光伏电站、制氢站及制加氢一体站等高清效果图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按需提供。
光伏场区、外送线路等应对地质灾害、压覆矿产、沉陷湿陷等的治理措施专篇及治理费用评估报告。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甲级证书及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3)电力行业工程咨询甲级资信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份500MWp及以上光伏项目可研或光伏项目初设服务合同业绩,要求已完成可研或初设报告编制。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和对应已完成编制的可研或初设报告证明扫描件,完成证明可以是验收证明、用户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的材料,须由最终用户盖章(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也可提供可研或初设报告封面、目录和盖章页扫描件。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的电力专业注册咨询工程师证书或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
(2)项目负责人(项目设计总工程师)须至少具有并提供1份500MWp及以上光伏项目可研或初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设计总工程师)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同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设总)在投标单位至少12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劳动合同。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2-2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1-02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 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01-17 09: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如有系统操作或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10-58131370。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请咨询招标人电话或系统中提澄清,如需联系项目经理电话无人接听请发邮件(项目经理在评标现场无法及时接听电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华(宁夏)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紫荆花商务中心B 座15楼 0951-7632218
邮 编:
联 系 人:张昊
电 话:19909512866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直门国华投资大厦6层
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李越堃
电 话:01058132348
电子邮箱:15115315@shenhua.cc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家能源招标网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附件:
文章推荐:
李沧区天水路(铜川路-唐山路)道路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